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《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》,为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、烦心事、揪心事提供法治保障。

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王荣梅介绍,条例从接诉即办到主动治理进行了全链条的制度规范,包括全面接诉、分类处置、精准派单、限时办理、主动治理等。为保障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,条例提出,接诉即办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,接到派单的单位不得推诿。办理诉求涉及其他单位的,首接单位应当牵头协调办理,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,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报送至首接单位,不能按期办结的,应当说明理由并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。

对于市民的咨询类诉求,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能够即时答复的,应即时答复;不能即时答复的,将派单至区人民政府,市、区政府部门,街道办事处、乡镇人民政府,法律、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,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等答复诉求人。

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市政务服务局局长张革表示,为落实好条例,下一步,北京将完善分类处置、精准派单、限时办理等十余项配套制度。同时,还将实施“吹哨报到”双考核、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考评、加强监察监督等措施,更好保障群众的诉求得到更快速的响应、更高效的办理、更及时的反馈和更主动的治理。

来源:新华社